小甲於2018年7月入職某航空公司擔任機務,雙方簽訂了為期五年的勞動合同書。 2018年8月,雙方補充簽訂了協定書,約定小甲服務期為10年;在服務期內,小甲如因個人原因單方提出與航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須一次性支付該航空公司賠償金30萬元,本款在小甲佔用進京戶口指標的條件下生效。雙效犀利士 雙效犀利士藥局 雙效犀利士香港 雙效犀利士副作用 雙效犀利士真偽
2018年12月,該航空公司為小甲辦理了北京市戶口。 2019年5月,小甲以身體原因為由提出辭職。 2019年6月,雙方解除勞動關係。 2020年1月,該航空公司申訴,要求小甲向其支付戶口賠償金30萬元。 2020年3月,大興仲裁委裁決小甲支付航空公司賠償金30萬元。 小甲不服仲裁裁決,訴至大興法院
法院一審認為小甲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應知曉並須承擔簽署協定書所產生的相應法律後果。 協定書中明確約定,雙方自願簽訂本協定,小甲充分知曉航空公司為其解決的北京市戶口是佔用公司稀缺資源,且航空公司確為小甲解決了北京市落戶指標,辦理了落戶手續、戶籍管理等事宜,存在一定成本支出。 2019年5月小甲工作剛滿一年就辭職,該行為必然導致航空公司在人才引進及接替員工招聘成本方面產生一定損失,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大興法院綜合考量上述情節酌情判定小甲向航空公司賠償損失20萬元。 小甲與航空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第二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印度犀利士 印度犀利士5mg哪里买 印度犀利士ptt 印度犀利士哪里买
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據悉,上述案例系自大興國際機場投入運營以來,大興法院審理的首起將民法典誠信原則適用於機務人員離職戶口賠償金認定中的勞動爭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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